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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索引號 | 014006438/2025-04138 | 生成日期 | 2025-08-11 | 公開日期 | 2025-08-12 |
文件編號 | — — | 發(fā)布機構 | 無錫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 | ||
效力狀況 | 有效 | 附件下載 | — — | ||
內容概述 | 聯太環(huán)衛(wèi)(無錫)有限公司濱湖分公司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案 |
當事人是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1月19日及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3月13日期間為西林社區(qū)山水東路臨時堆放點外運裝修垃圾的運輸單位,處置終端為江蘇錫城建環(huán)科技發(fā)展有限公司;但當事人出于時間成本和省錢考慮,未使用備案的運輸車輛,也未將裝修垃圾運往備案的處置終端,且在2025年2月10日和2月11日在未備案的情況下進行了運輸;當事人通過中間人安排7輛運輸車,未經核準共擅自運輸處置建筑垃圾15 車次,違反了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(guī)定》第七條第一款的規(guī)定。無錫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依照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(guī)定》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的規(guī)定,于2025年8月11日對當事人作出警告并罰款人民幣叁萬元整的行政處罰。
來源:無錫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(zhí)法局